根据《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》,我国在民族法定节假日期间对小型客车实行免费通行政策。这些节假日包括春节、清明节、劳动节和国庆节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,上述法定节假日的连休日也涵盖在内。
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的00:00开始,至节假日最终一天的24:00结束。具体来说,春节免费时刻为2月7日(除夕)零时至2月13日(初六)24时,共计七天;清明节免费时刻为4月2日零时至4月4日24时,共计三天;劳动节免费时刻为4月30日零时至5月2日24时,共计三天;国庆节免费时刻为10月1日零时至10月7日24时,共计七天。
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下面内容(含7座)载客车辆,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。而收费公路的范围则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和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即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(含收费桥梁和隧道)。
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鼓励大众出行消费、减轻出行负担、促进旅游业进步等。在春节期间,大众可以更加便捷地回家团聚;在清明节期间,方便大众前往墓地祭拜亲人;在劳动节和国庆节期间,鼓励大众外出旅游或探亲访友。
关键点在于,免费通行的车型以行驶证标明的车型为准,包括微型客车、轿车、小型客车、小型越野客车等7座及下面内容的车辆。微型货车、轻型货车、专项作业车等不包括在内。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刻为准,高速公路则下面内容高速的时刻为准。
这一政策为广大致型客车车主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,也为促进旅游业进步、拉动内需消费做出了积极贡献。建议车主们及时关注官方信息,以便更好地享受这一优惠政策。